企业借贷的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
一、企业借贷的违约责任条款有没有效力
【提问】: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中约定,"本协议书约定之违约责任为借款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条款被确定无效等),借款方均承诺按该条款执行。"违约责任约定是"每日借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这个条款有效吗?借款方除了返还借款,还应给付每日借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吗?不给违约金的话是否承担相应借款的孳息呢?孳息标准呢?
【律师解答】: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作为违约责任的从合同也就随之无效!不应承担违约金,更不用说借款孳息!
二、企业之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之间是不能直接借贷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成为了潮流。而与之相关的就是一些中小企业和创新型行业很多都面临着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此,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或者相互之间拆借资金就成为了融资的重要渠道。
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已经有了灵活性的改动。同时,这一规定也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毕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前的一些法律规定已不符合目前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一个社会环境的法律需要一定的先进性和预见性。因此,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们的社会难题,企业之间互相借贷,只要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就是没有问题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企业借贷的违约责任条款有没有效力”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企业之间借贷条款是无效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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