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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被害人确实违约了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套路贷被害人确实违约了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首先套路贷本身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套路贷签订的贷款合同是无效的,对于非法的利息和本金是不需要偿还的,但如果是合法部分贷款出现违约的,还是要按约定承担违约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套路贷”和高利贷的区别

1、“套路贷”是诈骗性质犯罪,高利贷一般不是犯罪,但容易引发犯罪行为,超过法律支持的高利部分无效。从这点讲两者较难区分,可能一开始根本分不清楚。

2、“套路贷”其目的就是骗取借款人的高额资金或财产,方式是通过合法“套路”进行;而高利贷其目的是获取你的高额利息,一般双方会有平等协商,高于法定利息虽不合法,但提前告知你却也“合情合理”。

3、催收手段上,两者很难分得清。高利贷往往也会伴随着暴力催收,非法手段常用。也可能两者都使用所谓合法的途径催收,如诉讼。

4、高利贷也可能会转化为“套路贷”,高利贷也有一些套路将法律不支持的高利息粉饰为合法利息,看起来和“套路贷”有相似之处。但一个是你知道且同意的“明取”,一个是最后被强迫的"骗取"和"强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首先套路贷本身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套路贷签订的贷款合同是无效的,对于非法的利息和本金是不需要偿还的,但如果是合法部分贷款出现违约的,还是要按约定承担违约的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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