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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违约能否强行收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租房违约能否强行收房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出现违约情形的,如不交付租金、违反约定使用房屋等,出租人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还要交付租金吗

一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要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房屋,承租人要承担房屋租金,履行承租人的义务。但是,一旦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比如提供的出租房属于违章建筑,那么有些人就以为不用再交付租金。

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出租人仍可以要求承租人交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即房屋租金。

不过,因为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所以交付租金时不能按合同约定给,而要按实际使用期限支付,并且可以参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

并且,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要进行损失赔偿,具体如下:

1、房屋装修损失

(1)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就由承租人进行拆除,拆除有毁损情况的,承租人要恢复原状。

已经形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由承租人负担损失赔偿。

2、扩建房屋损失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并且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已经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扩建,由承租人负担损失赔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出现违约情形的,如不交付租金、违反约定使用房屋等,出租人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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