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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改房拆迁获得的补偿很低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危改房拆迁获得的补偿很低吗?不会很低。

居民通过危改不仅改善居住条件,做到买得起、住得起、住得好,而且享受到房改成本价购房政策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经济上也得到实惠.《危改办法》规定:"对拆除的非成套住宅房屋和公有成套住宅房屋,属于安置房建筑面积未超过原建筑面积以内的部分,应按照房改成本价格购买,并可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属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应按照房改成本价购买,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属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部分,应按当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外迁居民可以购买新建经济适用住房。"这样,对于危改区居民来讲,得到两块利益:一是居民享受了公房出售政策,不仅居民原面积部分享受了公房出售及优惠政策,超过原面积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面积也享受了公房出售政策。二是居民享受了经济适用住

房政策。回迁居民购买超过人均15平方米不超过安置面积的住房和外迁居民购房均可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因此,居民得到的住房资产价值大大高于居民购房支出,居民完全受益。

另外,外迁居民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款=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原建筑面积BR.(1+补偿系数),补偿系数一般不超过0.7。这就是说,居民得到货币补偿款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住条件可以得到很大改善。

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主要采用三种形式:

一是开发带危改,也就是开发商为主体,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进行的危改,如金融街改造等;二是通过市政道路及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实现危改,如平安大街、广安大街;三是以房改带危改的形式进行的危改,如龙潭西里、天桥、右外的危改。

三种危改形式的性质不同,因此安置补偿适用不同的政策:

1.开发带危改适用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批复》(京政函[2000]60号)。

2.市政工程带危改适用市政府《关于市政建设重点工程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发[1998]18号)。

3.房改带危改形式适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以下简称《危改办法》)。

法律援助中心小编提醒您:要是得到的危改房赔偿太低了,危改房主人有权拒绝拆迁或是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个人的拆迁权益。要弄清楚危改房拆迁赔偿的各个内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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