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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价下降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楼价下降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

一、楼价下降不能解除合同,楼房价格下跌不能退房:不履行合同与诚实信任原则相悖

诚实信任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被称作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该讲诚信。

二、楼价下降不能解除合同,楼房价格下跌不能退房: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在此已不存在,只能看能否适用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Υ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购房者似乎可以利用2、3、4项,使其符合所要求的表象条件,但关键的是,根据民法理论2、3、4项的解除选择权是专属于守约方的。因此,即使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适用法定解除条件。

三、楼价下降不能解除合同,楼房价格下跌不能退房:能履行的合同违约后也应继续履行

在法理上,根据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在一方能履行而不履行的情形下,对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而不履行方无权毁约。

四、楼价下降不能解除合同,楼房价格下跌不能退房:即使合同解除也要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Υ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从法律规定来看,合同解除后约定违约金低于开发商损失的,开发商可要求增加,而这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前后房款的差额。可见,即使合同解除,购房者也要赔偿相当于开发商的损失。

楼价下降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能够以楼价下降理由来进行解除,如果以这个理由进行解除,也不会获得法律的允许。因楼价下降的问题要去解除购房合同但不知道该怎么样做,在线律师咨询网上有许多专业人才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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