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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该怎样订立才能生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合同如何才算生效

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使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正如《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这就意味着,“依法成立”是合同的有效条件,也即有效合同必须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且其主体和内容都合乎法律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对于有效合同的具体要件没有集中列举,但从逻辑上看,合同只有成立,才能考察其是否有效,合同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前提,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可以看成合同生效的要件。除此之外,《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做出了基本规定,这些规定对《合同法》是适用的,有效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还应当包括下面几点: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论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在其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与其合同性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所订立的合同才能够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对主体资格的规定实际上是合同有效的条件,而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因为合同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此种合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律可以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产生此种拘束力,则取决于此种意思表示是否同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符合,也就是说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表示未能达成一致,即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通过欺诈、胁迫所产生的意思表示。此时合同的效力即受到影响。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不违反法律,主要是指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例如行为人不得买卖内容反动、淫秽、下流的录音带和唱片等。内容违法,当然应导致合同无效。但若仅仅只是部分条款违法,而确认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可仅确认部分条款无效。合同不仅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将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生效要件,一方面,可以大大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本身也包含了行为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

4.有些合同,还必须具备特殊要件方能生效。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⑴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即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条件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⑵有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关于法律所规定的合同形式要件,是否是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的合同的性质以及法律规定的内涵来具体确定。如果形式要件属于成立要件,那么当事人未根据法律的规定采用一定的形式,则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形式要件属于生效要件,当事人不依法采用一定的形式,则已成立的合同不能生效。当然,对于不要式合同而言,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合同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有的时候请注意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概念,在有的比较复杂情况下合同成立但却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涉及到的情况太多以及对不同情况的处理结果也不同在这里就不细讲了,如果刚好您的问题就属于这种情况的话建议抓紧时间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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