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的类型
一、技术开发合同有什么类型
依据《合同法》第330条第2款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类型有两种: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交开发成果,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开发成果支付约定的报酬。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的一方是研究开发人;接受成果、支付报酬的一方是委托人。
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以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为前提,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部分.
二、订立技术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
依《合同法》第330条、第342条之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具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关系到当事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不少技术交易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成果的分享、开发风险的承担、技术情报的保密、侵权行为的责任等复杂行为。
其次,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国家对技术市场在财政、信贷、税收、奖励诸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贯彻害、实施。
再次,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形态商品,订立合同的环节较多,履行的期限较长,价款和报酬的支付与计算与一般合同也不一样。
书面文字表达有利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文字形式可以详细、具体地表达细节,对于某些内容复杂、条款繁多的合同,书面形式更为必要;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对权利义务内容的记忆,从而便于履行和实施;书面形式直接起到凭证作用,有利于防止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发生争执。在由合同纠纷所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中,书面合同是证明案情事实的直接证据;书面合同还有利于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项目名称;
2.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3.研究开发计划;
4.研究开发经费或者项目投资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5.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风险责任的承担;
8.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10.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11.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2.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13.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列入国家计划的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当附具计划书、任务书以及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与其他合同相比,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较多,如研究开发经费及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财产及权属、技术成果的归属等;技术开发合同是一项探索性活动,履行期长,涉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比较复杂,涉及研究开发行为及研究开发行为的对象,因此,本条规定当事人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技术开发合同有什么类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类型有两类,分别是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和合作技术开发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