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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式合同是什么意思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不要式合同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和要式合同。就是说合同的成立,以法律规定的某些要件为条件,如“采取书面形式”如果不是按规定订立,则合同是不成立的。非要式合同就是只要装放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等满足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的,则合同就成立。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区别: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要式合同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5、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

由以上可以看出,具有特定形式的,如书面形式的合同,称之为要式合同,而不局限于某一特定形式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如口头上答应将某东西赠予某人,就可以立即生效。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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