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一、如何约定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由当事人根据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开发技术的成本、技术成果的工业化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协商议定。
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包含非技术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
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逐年递减比例。当事人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二、相关法律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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