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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1、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

2、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3、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十七条 第七款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性检察人员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规定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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