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证赠予合同可以撤销吗
已公证赠予合同可以撤销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经过公正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但是符合《合同法》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
《合同法》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但任意撤销的行使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义务性质的赠与及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得撤销的。《合同法》之所以规定不得撤销,一方面主要是考虑到赠与人若采取此种方式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人员的解释和说明,则应当已经考虑周详,如果再授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既有失合同的严肃性,也使受赠人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具有债权内容的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所以,这类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
法定撤销是指:在法定事由出现时享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它与任意撤销的区别在于它需要具备法定的事由,只要具备了法定事由,不论赠与采何种形式,交付或登记与否,撤销权人均可撤销之。行使法定撤销的情形包括有: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
综上所述,根据《合同法》第192条之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撤销事由,是完全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的。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不管合同是否经过公正,若符合《合同法》192条之规定,就是可以撤销的。一般在实务中,涉及公证后合同的撤销问题案情都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建议您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服务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获得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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