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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明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法》解释三也规定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且登记一方子女名下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应认定为赠子女一方,即便离婚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父母婚后給我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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